召回 1.調回來。 2.叫回來(多用于抽象方面)。
1.派遣。
2.宋代官員被派充的實際職務。
3.官府加派的勞役。
聽候差遣
(1).派遣。《魏書·于烈傳》:“﹝ 咸陽王 禧 ﹞曾遣家僮傳言於 烈 曰:‘須舊羽林、虎賁執仗山入,領軍可為差遣。’”《舊唐書·職官志二》:“凡衛士,各立名簿。其三年以來征防差遣,仍定優劣為三第。”《紅樓夢》第一一○回:“﹝ 鳳姐 ﹞心里想道:‘這回老太太的事倒沒有東府里的人多。’又將莊上的弄出幾箇,也不敷差遣。”
(2). 宋 代官員被派充的實際職務。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其官人受授之別,則有官、有職、有差遣。官以寓祿秩、敍位著,職以待文學之選,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。” 宋 司馬光 《百官表總序》:“其所謂官者,乃古之爵也;所謂差遣者,乃古之官也;所謂職者,乃古之加官也。” 宋 蘇軾 《與楊濟甫書》:“久客都下,桂玉所迫,囊裝并竭……惟日望一差遣出去耳。” 清 錢大昕 《答袁簡齋書》:“差遣之名,惟 宋 時有之。 宋 時百官除授,有官、有職、有差遣。如 東坡 以學士知 定州 ,知州事,差遣也;端明殿學士,職也;朝奉郎,則官也。差遣罷而官職尚存,職落而官如故。”
(3).官府加派的勞役。 唐 陸贄 《蝗蟲避正殿降免囚徒德音》:“除正稅正役外,徵科差遣,并宜禁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