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 護短:自諱過失。指絲毫不護著自己的短處或過失。
1.聽憑臣下;對臣下放心。謂帝王寬以待下。
聽憑臣下;對臣下放心。謂帝王寬以待下。《漢書·元帝紀贊》:“寬弘盡下,出於恭儉,號令溫雅,有古之風烈。”《北史·隋紀上·文帝論》:“﹝ 隋文帝 ﹞素無術業(yè),不能盡下,無寬仁之度,有刻薄之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