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據 1.占據。 2.依據,根據。 3.憑證,證據。 4.依恃;倚仗。
筆據 1.字據。
憑單 1.證書。
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,用來證明的材料:證據不足。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、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、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。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,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。包括物證,書證,證人證言,被害人陳述,被告人供述和辯解,視聽資料,當事人陳述,鑒定結論,勘驗、檢查筆錄,現場筆錄。
憑證 1.證據。
1.書面的憑證,如合同﹑契約﹑收據﹑借條等。
作為憑證用的文書,如發票、借據、契約之類
書面的憑證,如合同、契約、收據、借條等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回:“我這里只有二千銀子,就全拿了去,可得大少爺寫個字據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○六回:“‘ 龍大人 叫我來辦,是有憑據給我的。’説罷,取出字據來給 彌軒 看。” 李廣田 《水的裁判》:“如今老人都不在了,既沒字據,又沒保人,憑空來訛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