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(或股權證)籌集資本的企業法人。其主要特征是: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;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,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;每一股有一表決權,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,享受權利,承擔義務。
日本語中對股份有限公司的稱謂。“株式”是股份,“會社”是有限公司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