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知故犯 明明知道不能做,卻故意違犯。
州官放火 指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以身試法 身:親身,親自;試:嘗試。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知道法律,又違反法律。指明知故犯。
[deliberately break the law] 明知法度森嚴,卻有意觸犯法律
懂得法律條例而故意違犯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爺!知法犯法!” 歐陽予倩 《屏風后》:“你們知法犯法,我等會長回來告訴他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