犧牲 ①祭祀用的純色的牲口: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 ②舍棄;捐棄:犧牲生命|作出巨大犧牲。
捐軀 (為崇高的事業)犧牲生命:為國~。
1.佛教徒為宣揚佛法,或為布施寺院,自作苦行,謂之"舍身"。六朝時此風最盛。
2.犧牲自己。
(1).佛教徒為宣揚佛法,或為布施寺院,自作苦行,謂之“捨身”。六朝時此風最盛。《梁書·武帝紀下》:“ 大通 元年……三月辛未,輿駕幸 同泰寺 捨身。”《隋書·五行志上》:“是時帝崇尚佛道……數詣 同泰寺 ,捨身為奴,令王公已下贖之。” 宋 陶穀 《清異錄·圓通居士》:“比丘 海光 住 廬山 石虎菴 ,夜夢人長清瘦而斑衣,言捨身為菴中供養具。” 清 富察敦崇 《燕京歲時記·城隍出巡》:“出巡之時,皆以八人肩輿,舁藤像而行。有捨身為馬僮者,有捨身為打扇者。”
(2).犧牲自己。 明 葉憲祖 《鸞鎞記·秉操》:“我 魚惠蘭 ,只為姊妹情深,捨身相代。”
本指佛教徒犧牲自己的肉-體,以表示佛法的大慈大悲的精神。后亦用于為國家、人民和正義事業而犧牲自己。 陳去病 《輯<陸沉叢書>初集竟題首》詩:“誓死肯從窮髮國,舍身齊上斷頭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