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顧 1.照顧。
看護 ①護理:~病人。 ②舊時稱護士。
①配合醫生治療,觀察和了解病人的病情,并照料病人的飲食起居等:~員ㄧ~病人。
②保護管理,使不受損害:~林木 ㄧ精心~小麥越冬。
(1)
護理產婦
(2) ∶養護管理
苗圃護理要抓細
(1). 清 制,官吏出缺,由次級官守護印信并處理事務,稱為“護理”。《花月痕》第四六回:“這里 仲池 詫異一番,將提督的印暫行護理。” 清 平步青 《霞外攟屑·論文上·惲子居墓志銘行狀》:“布政使方護理巡撫印,唶曰:‘ 惲子居 大賢,乃今以賄敗。’”《清史稿·宣宗紀二》:“十一年春正月辛酉, 扎隆阿 免,以 哈哴阿 、 楊芳 護理 喀什噶爾 參贊大臣。”
(2).配合醫生的治療,隨時觀察和了解病人的病情,報告給醫生,并照料病人的飲食起居等。 徐遲 《牡丹》九:“有人病了,常是她陪伴護理。”
(3).養護和管理。《解放日報》1985.10.26:“其中特別是龜背竹、珍珠地柏和小種令箭荷花等,當前應怎樣護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