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火線 1.在確定的時間內,引爆炸彈﹑炸藥包等的易燃繩線。也稱導火線。
①炸藥的引火線。
②比喻使事件發生或變化的直接因素:糾紛的導火線。
(1) [fuse;a small incident that touches a big one]
(2) 封裝于撓性的防水的繩或索內的連續的火藥線,用于以點火或藥燃的傳遞以使裝藥(如代那買特炸藥)爆炸,借以引爆(爆炸物)的引信(線)
(3) 比喻直接引發沖突的事物
亦稱“ 導火索 ”。
1.俗稱藥線,用以引爆雷管或黑色火藥的引線。爆竹及舊式火器亦多用之。 蕭軍 《五月的礦山》第十一章:“每塊石頭至少要用二斤火藥,八個雷管,八公斤導火線。” 劉亞舟 《男婚女嫁》第二四章:“青年們好象看見一顆拉斷了導火線的手榴彈,在嗤嗤冒煙,在呼呼疾轉。”
(2).比喻促使事變爆發的近因。 夏衍 《“五四”雜記》:“‘五四’運動的直接導火線,是反對 日本 侵 華 的‘二十一條’和抗議巴黎和會同意 日本 侵占 青島 。” 劉紹棠 《田野落霞》:“今天, 高金海 所闖的禍,成為一根導火線,他們的爭吵總爆發了。” 鐵竹偉 《霜重色愈濃》二三:“一個普通的、具體的外貿糾紛,頃刻之間,就可能變為加劇兩國緊張關系的導火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