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質 事物所固有的性質和特點;事物、問題等的實際內容或關鍵所在: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。
形式 見“內容與形式”(111頁)。
1.物件里面所包容的東西。
2.事物內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。
3.哲學名詞。指事物內在因素的總和。與"形式"相對。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內容,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。內容決定形式,形式依賴內容,并隨著內容的發展而改變。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內容,影響內容,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內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。內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一。
[content;substance] 事物所包含的實質性事物
圖畫之內容。——蔡元培《圖畫》
(1).物件里面所包容的東西。 魯迅 《而已集·再談香港》:“檢查員的臉是青色的……他只將箱子的內容倒出,翻攪一通。” 郭沫若 《北伐途次》二二:“那個錢包是皮制的,已經很舊了,當著眾人面前我替他打開來,從那里面取出的內容是:--兩個銅板和兩張當票。”
(2).事物內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。 丁玲 《韋護》第二章四:“他一天天的感出這些文學巨著內容的偉大。” 阿英 《晚清小說史》第三章:“﹝《冷眼觀》﹞與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類似,首回說明本書內容,都是‘舊社會的怪事’。”
(3).哲學名詞。指事物內在因素的總和。與“形式”相對。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內容,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。內容決定形式,形式依賴內容,并隨著內容的發展而改變。但形式又反作用于內容,影響內容,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內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。內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