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彈 1.即槍彈。又彈殼﹑底火﹑發射藥﹑彈頭四部分組成。發射時由撞針撞擊底火,使發射藥燃燒,產生氣體將彈頭推出。
俗稱“子彈”。從槍管內發射的彈藥。由彈頭、彈殼、發射藥和底火組成。按配用槍種,可分為手槍彈、步(機)槍彈和大口徑機槍槍彈;按作用效果,可分為普通彈、穿甲彈、燃燒彈、照明彈、曳光彈等。
又稱子彈,供槍使用的彈藥。由彈頭、彈殼、發射藥、底火等組成
子彈。 茅盾 《當鋪前》一:“鄉下人自然懂得槍彈比石子厲害,而況區公所又要抓人,只好忍氣吞聲天天把沖壞了的田橫埂修整加高。” 巴金 《滅亡》第二一章:“他底潤濕的眼睛又看見大刀、槍彈、絞刑臺、監獄底圖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