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布 (政-府機關的法律、命令、文告,團體的通知事項)公開發布,使大家知道:~于眾ㄧ~新憲法ㄧ食堂的賬目每月~一次。
宣布 1.謂公之于眾。 2.宣揚,廣為宣傳。 3.流布;泄漏。
發布 宣布(命令、指示、新聞等):~戰報 ㄧ新聞~會。
宣告 1.宣布;告知。
頒發 ①發布(命令、指示、政策等):條例自~之日起執行。 ②授與(勛章、獎狀、證書等):~獎章。
公布:~法令ㄧ~獎懲條例。
[issue;promulgate] 公布[法令、條例等]。政-府機關或人民團體,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
亦作“ 頒佈 ”。
謂公布、頒發法令、條例等。 宋 曾鞏 《謝元豐三年歷日表》:“竊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時;明天道者,在於治歷。爰從頒布,俾一奉承?!?span id="nlrv7bd" class="shu">《水滸傳》第七一回:“ 宋江 當日大設筵席,親捧兵符印信,頒布號令?!?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組織條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頒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經過修改。” 丁玲 《太陽照在桑干河上·寫在前邊》:“剛想寫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國土地法大綱》頒布了,便參加了土地會議?!?br/>
見“ 頒布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