剝削 ①壓榨侵奪:剝削黔黎|殘酷剝削。 ②憑借對生產資料的占有,無償地攫取別人的勞動成果。原始社會末期隨剩余產品和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。歷史上依次出現的基本剝削形式有奴隸占有制、封建地租制和雇傭勞動制。人類社會進入社會主義社會,以剝削占統治地位的社會制度隨之消滅。
1.運輸;搬運。
2.反復剝削;高利貸剝削。
[practice usury;exploit] 指高利借貸銀錢,盤算剝削
重利盤剝公眾
(1).運輸;搬運。 宋 朱熹 《與顏提舉札子》:“本軍米斛……忽蒙使臺改撥入都,不唯小郡頓增水腳之費,無所從出,而舟船艱得,裝發遲緩,盤剝留滯,耗折百端,於事有甚不便者。”《宋史·河渠志六》:“由是水手、牛驢、撁戶、盤剝人等,邀阻百端,商賈不行。” 明 唐順之 《條陳薊鎮補兵足食事宜》:“ 薊州 去 灤東 遠者五百餘里,自來未有往返千里而負糧者,甚至一石之米,不足以償盤剝之費,窮軍毒苦不能盡言。”
(2).反復剝削;高利貸剝削。《紅樓夢》第一○五回:“所抄家資,內有借券,實係盤剝,究是誰行的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七回:“找著一個專門重利盤剝的老西兒,要和他借錢。” 巴金 《利娜·第十封信》:“他們放款來重利盤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