赦免 免除或減輕罪犯的刑罰。包括大赦、特赦和減刑。
1.寬恕;赦免。
寬恕;赦免。《左傳·襄公十一年》:“凡我同盟,小國有罪,大國致討,茍有以藉手,鮮不赦宥。” 杜預(yù) 注:“言 晉 討小國,有藉手之功,則赦其罪人。”《舊唐書·劉鄴傳》:“累有赦宥,不蒙恩例。”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真宗咸平元年》:“諸路逋欠,先朝每有赦宥,皆令蠲放。”《天討·軍政-府<討滿洲檄>》:“一遭俘虜,或得赦宥;至於再三,殺無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