償還 1.歸還所欠的。多用于債務﹑命案或各種實物等。 2.抵補。 3.兌現;實現(愿望)。
歸還 把借來的錢或物還給原主:向圖書館借書,要按時~丨撿到東西要~失主。
了償 暫無釋義
了債 1.了結債務,還清欠債。
1.還清全部債務。
(1)
用一切辦法清償國家債務以穩定其他經濟
(2) ∶解除或免除壓迫或壓抑(如義務、控告、刑罰)的行為
要求借方清償債務
(3) ∶償付,為滿足某種要求或盡到某種義務或免受懲罰而支付
清償租金
還清全部債務。《清會典事例·吏部·處分例》:“據稱京官初膺外任,及京中候補州縣等官,每多借官吏債使用……而所借債賬,日久累重,無以清償。” 茅盾 《子夜》十九:“﹝ 吳蓀甫 ﹞忽然又想到房子已經抵出,如果到期不能清償押款,那就免不了要亂烘烘地遷讓。” 劉大白 《割麥過荒》詩:“欠租舊約,麥熟清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