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緝 1.見"編輯"。
1.報刊編輯部中負責撰寫評論的人。2.報刊編輯部的負責人。
(1)
(2) ∶報刊編輯部的負責人
(1).指主持判案。 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吏部·大計糾內閣》:“每年初冬,朝審罪犯,俱太宰主筆,相仍已久。”《明史·李世達傳》:“會朝審,命戶部尚書 宋纁 主筆。”
(2).舊稱報刊評論的主要撰稿人。有時也指報刊編輯部的負責人。 清 王韜 《論日報漸行于中土》:“西國之為日報主筆者,必精其選,非絶倫超羣者,不得預其列。” 鄭觀應 《盛世危言·日報》:“主筆者,觸類引伸,撰為論説,使知議員之優劣,政事之從違,故日報盛行,不脛而走。” 老舍 《老張的哲學》第二一:“二年之后,憑我的才力,就是主筆。”